为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贯彻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建设方案》,全力做好“创文”工作,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行为,根据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病假、事假管理办法》、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规定》等管理规定,结合我部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请假及审批流程
根据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病假、事假管理办法》规定,事假:
请事假从严掌握。3天以内(含3天)由院系(部)、处室领导批准; 4—15天的,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,由分管校领导批准;16天以上的,经所在部门、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,由校长批准。病假:5天以内(含5天)由院系(部)、处室领导批准;6—30天的(需持县级以上医院或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或病情鉴定书),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,由分管校领导批准;30天以上的,经所在部门、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,由校长批准。
为进一步细化流程,明确责任,提高工作效率和可操作性,具体规定如下:
1. 基础部干部请假(包含事假、病假,以下同):3天以内(含3
天)由部门负责人批准,3天以上由分管校领导批准,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,出漯河须履行外出报备手续。
2. 无课教师请假:半天以内有各口负责人、各教研室主任批准,
半天以上3天以内(含3天)由部门负责人批准,3天以上由分管校领导审批,报人事处备案。请假手续一式两份,3天以下部办公室存档,3天以上部办公室和人事处分别存档。
3. 有课教师请假:先到学生所在院、系请假,办理调停课手续,
凭调停课手续、本教研室主任签名同意的请假条报部门负责人批准。3天以上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。有课干部教师调停课同上。
所有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因事紧急来不及的,事后及时补
请假手续,审批程序同上。但有课教师必须提前请假,并做好调课手续,不能事后补假。确因特殊原因(突然生病、交通意外等)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,需要及时报知部领导,由部里安排调课、停课或代课事宜。
请假期满及时销假,超假按旷工处理。
二、调课及审批流程
1. 有课教师请假必须办理调课手续,无调课手续及擅自委托他人
代课或自行调课,一律按旷工论处。
2. 调课人到学生所在院、系办理请假调课申请,调课单一式两份,
经院、系教学主任签字盖章,由本教研室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名同意后报基础部负责人批准。调课手续报部教学办存档。
三、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
1. 严格按照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规
定》文件执行,由基础部党政联席会调查事实经过材料,研究处理意见,给予初步性质认定,并按事故情节影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,形成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。
2. 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规定》“一
般教学事故”中没有列举的临时合堂课,如果没有请假调课手续,也按一般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。
3.单位安排出差按正常出勤,但调课程序同上,无调课手续一律不准外出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4.教学事故处理除按事故情节轻重和影响给予纪律处分外,经济处罚起点为600元,直至扣发全年绩效工资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基础教育部
2023年4月27日